公司要我待岗15天,我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么
尊敬的市人社局:
本人就职于湖北宜昌金牛押运公司,工作了三年半,由于昨天在人行备勤室没有把***拿在手中,被公司领导检查时候发现,说要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停下来,待岗十五天,待岗期间必须按照要求到达公司,每天发放十元钱,为此我写了辞职信。对于这个问题,不知有什么规定,我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请您们给予答复为盼。
2015年11月25日
提问者:名字可以改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失业保险金申领问题,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缴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劳动合同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违纪辞退等情形)】;三是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从您所述情况来看,自动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只要您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我们会将您前后就业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合并计算。
上述答复不知是否详尽清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人:王尚清,联系电话:6731201。祝您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