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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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从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2年8月1日起,该市60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关于“事业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所属职工均有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的有关规定,宜都市决定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纳入财政预算。目前,该市参保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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