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多措施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正常进行
沂水县2012、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共涉及13乡镇25个片区,总面积15475公顷,工作中业务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工程指挥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进行。
一是依法公开、公正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了增加透明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整个招投标过程委托中介机构在县政务大厅统一进行,由县财政局、检察院、公证处等有关单位全程监督。经过资格审查、投标、开标和评标,最后确定中标的施工企业。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同心协力搞好项目工作。招标会议结束后,根据《合同法》规定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要求,县国土局与中标单位签定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明确划分了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等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严格执行规划设计,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为了全面领会规划意图,掌握设计和施工要求,在施工前,县国土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区村民代表,就项目各环节的规划设计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技术人员在熟读规划设计文件、摸清项目区工程数量布局、结构形式和构造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对田间道路、大口井、蓄水池等实地定位放线,有效避免了盲目施工和重复施工。
四是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每周五召开项目监理例会,各项目监理汇报施工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施工质量的监理巡查情况。根据本周的工程进度情况合理安排下周施工计划,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在“旁站式”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