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成效初显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沭阳县面临经济社会转型压力,劳动争议呈现出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利益诉求日益增强、审结难度日益加大及基层调解能力弱、工作人员配置少、处理手段落后的矛盾,极大地制约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水平。基于此,沭阳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创立了具有沭阳特色的“和谐调解”、“智慧仲裁”惠民服务品牌。
一、建好“两级实体”,强化硬件基础建设
一是抓好县级庭审室建设。主要包括“两庭两室一站”,即两个数字化仲裁庭、1个多功能调解室、1个信息化立案室、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数字化仲裁庭、多功能调解室、信息化立案室已建成投入使用,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县人社局与县法律援助中心正在筹备设立中,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挂牌成立。
二是抓好重点示范企业调解室建设。主要包括“一硬一队伍”建设。“一硬”即3家市重点企业的多功能调解室硬件建设;“一队伍”即重点企业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我县的天能集团有限公司、瑞声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文体有限公司均挂牌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置有专门的调解员及多功能调解室,并统一安排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调解员名录,及时向单位职工公布。三家公司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至今,充分发挥多功能调解室的作用,已成功调解50多件劳动争议纠纷,涉及金额15多万元,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推行“三套系统”,突出数字集成管理
一是仲裁办案系统。该系统具有案件登记、立案初审、立案复审、受理送达、开庭送达、立案排庭、开庭审理、结案初审、结案送达、结案归档等仲裁案件程序信息化管理功能。工作人员使用自己独立的账号,运用简化流程以及批量处理、案件督办、日程提醒等功能,对案件立案组庭、开庭时间、案件审理、案件事项审批等环节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帮助工作人员实现办案提速。
二是仲裁监管系统。系统建立起来后,可以通过案件的快速检索和仲裁报表实现案件自动统计,仲裁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能够随时通过系统授予的管理权限,实时掌握劳动人事仲裁各项数据指标及案件的处理情况,实现案件处理动态监管。
三是仲裁庭审录播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全程实现对仲裁流程、仲裁信息、开庭信息、档案调阅等信息的公开与查询;能够实现仲裁现场声音、画面和多媒体信息的采集、证据材料展示、录制和后台存储;能够实现仲裁庭审设备的远端集中控制,音频视频资源、证据信息和庭审笔录仲裁信息的远程直播和点播,使仲裁庭审程序更加便捷、高效。
今年以来,该局对已立案的1410起案件全部上线运作,结案1390件,结案率98.5%,比去年同期结案率提高5个百分点;办案效率方面,原本平均每宗案件约45天的办理时间可缩减至36天,办案效率提升20%,促使仲裁工作实现快立、快审、快调、快裁。(撰稿人:沭阳县人社局 周铁安 钟达 审核人:王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