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部署明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力争明年年底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2008年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通知指出,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就业工作任务更为艰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通知要求,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各地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高职院校把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培训。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组织专场职业技能鉴定,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努力使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通知要求,各地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开展服务,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系列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就业困难、确有就业需求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