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收到提案263件
2月5日,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上获悉,自2月4日开幕到今天1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263件,符合立案条件的259件。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259件,占提案总数的98.5%。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3件,占立案总数的28.2%;改善民生方面的85件,占32.8%;生态建设方面的28件,占10.8%;文化建设方面的48件,占18.5%;依法治市方面的25件,占9.7%。未予立案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1.5%。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表示,大会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市政协办公厅将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吕宝生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