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实行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近日,前来资阳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发现了一个新的现象,领取证书前均需按下指纹。这是自2月1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的一大新举措。新《规范》在2003年公布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基础上进行修改,从程序上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颇具亮点。
亮点一,婚姻登记按指纹。新规范要求婚姻登记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表格相应处签名并按指纹,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亮点二,增加颁证仪式。在新规范中,婚姻登记流程还新增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的环节,并且要求将简单的结婚登记发证程序转变为颁证仪式,从而增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
亮点三,身份审查更加严格。首先,结婚登记时提供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与实情不符的将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的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因此如果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建议及时到派出所进行更改。其次,新规范明确要求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此处提醒广大市民,进行婚姻登记前完善个人身份信息,了解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流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