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建立查处无照经营长效机制
5月18日,资阳区政府将《关于明确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部门工作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和驻区、区直有关单位,同时召开有工商、卫生、文化、环保、公安、建设等10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各自的查处取缔工作。这标志着资阳区在认真探索和总结后正式建立起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长效机制。
无照经营是扰乱市场秩序的一颗毒瘤,由于查处涉及的部门多,因此难度大。2005 年起,资阳区采用多个部门联手行动的方法对这一毒瘤进行清除,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无照经营率由查处前的53%下降到了5%以下。后来,由于监管上的不到位和合力上的放松,无照经营又出现了反弹。为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资阳区找准原因后决定在全区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长效机制。区里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督查和协调。10多个部门各有各的职责。工商要牵头组织查处取缔行动,卫生部门要对食品、餐饮经营行业,文化部门要对娱乐场所以及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印刷、发行等行业,环保部门要对影响环境的生产企业,公安消防要对爆破器材、烟花运输和特种行业,城管要对流动商贩,国土要对非法开采,药监要对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交通要对道路运输,农业要对农资经营,民政要对丧葬,建设要对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等等领域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分别进行查处。最近,区政府对无照经营的查处提出明确要求:发现无照经营行为,由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发出限办通知;符合要求可以办证的,有关部门5日内要为其办好证;不符合办证要求的,要在15日内进行查处,查处情况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给有关部门。该查处却没查处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杨石明 丁国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