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番禺区会议中心召开
12月27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番禺会议中心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哲明依法当选番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12月27日上午,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265名区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杭主持本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王伟雄、王淑平、邓炽伟、邓展鹏、朱瑞武、关志升、李广杭、何永昌、何汝诚、陈德俊、袁勇、郭轩宇、郭洪杰、黄松柏、黄海滨、崔学军、覃海深、霍阳、戴友华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12月27日下午,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269名区人大代表出席会议。李广杭主持本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甘访华、叶硕榆、李广杭、李志平、杨应森、吴惠垣、何汝诚、张靖鹰、陈松辉、陈德俊、林伟长、黄卡、黄钜林、黄锦文、梁艳燕、曾远明、黎宇轩、戴友华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投票选举番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根据总监票人报告选举计票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选举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选举有效,大会宣布:黄哲明当选为番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黄哲明向宪法庄严宣誓。随后,李广杭向新当选的番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黄哲明颁发当选证书。
下午4时20分,本次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