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嘉兴市职工医保联网建设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嘉兴市职工医保联网建设一卡通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社发局,嘉兴港区劳动人事局、社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7号)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保“一卡通”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覆盖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嘉兴市职工医保联网“一卡通”(以下简称医保“一卡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统一实施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为确保各统筹地与省异地就医交易平台的联网对接,全市各统筹地社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市药品目录16位编码要求,实施相应的药品目录调整和系统改造工作,实现全市统一使用16位编码的药品目录。
(二)加快实施与省异地就医交易平台的联网对接。根据省、市异地就医交易平台联网对接的要求,由市、县(市)各自负责,按照省医保“一卡通”系统接口技术规范标准,实施本地医保信息系统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改造,确保市本级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县(市)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异地就医交易平台的联网对接,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报和医保“一卡通”。
(三)扩大市域医保“一卡通”联网定点机构范围。在已实现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原则上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联网,实现全市医保“一卡通”市、县、镇(街道)全覆盖。
二、实施计划
(一)全市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工作计划
发文之日起,启动全市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6月底前,先行实现市域医保“一卡通”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药品目录编码调整(按要求新建16位编码药品目录库)和系统改造;
第二阶段:2011年8月底前,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药品目录编码调整和系统改造;
(二)省、市医保“一卡通”联网工作计划
在做好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工作的同时,启动省、市医保“一卡通”联网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6月底前,各统筹地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先行实现市域医保“一卡通”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异地就医交易平台的联网工作。
第二阶段:,有条件有愿望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实施与省医保“一卡通”的联网建设,逐步扩大联网覆盖范围。
(三)市域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工作计划
在做好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工作的同时,启动扩大市域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工作,由各统筹地制定联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2011年9月底前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改造和测试,10月份进入试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医保“一卡通”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今年省政府明确提出,年内要在全省所有设区市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和医保“一卡通”。市政府提出了加快推进医保“一卡通”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覆盖工作的目标要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推进医保“一卡通”联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规划,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医保“一卡通”联网建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卫、社发)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相关工作,同步推进。市级定点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总体方案,综合协调;市卫生部门配合指导市级定点医院做好相应工作;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根据方案要求,负责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异地就医交易平台联网、接口文档发布、药品目录升位、系统改造、调试上线、业务培训及管理制度建设等具体经办工作。
全市药品目录16位编码升位、省市医保“一卡通”联网、市域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建设等涉及的相关经费,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51号精神,由各地负责落实,其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属公立医院)的经费,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协调落实。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医保“一卡通”联网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各自的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确保系统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
为确保医保联网“一卡通”工作的顺利实施,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春平(电话:82228833)、市卫生局张春其(电话:83938613)、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冯丽艳(电话:82053349)为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