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南湖百杰暨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的通知
嘉人专〔2008〕98号
关于推荐评选“南湖百杰”暨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学院,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浙江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嘉兴园区: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南湖百杰”和嘉兴市年度“两创”人物活动的通知》(嘉委办发〔2008〕50号)精神,现就开展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的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来嘉兴工作、创业或以各种形式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条件
(一)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来嘉兴工作、为嘉兴服务(创业)2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
(三)在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金融等领域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四)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在工作和创业过程中事迹感人,在同行中具有示范效应。
三、评选推荐名额
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共评选10名。
请各县(市、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学院,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浙江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嘉兴园区各推荐2名;市卫生、教育等部门各推荐1名。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贡献、创新、成就和社会影响力。采取自下而上程序,由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推荐。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群众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按照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确保质量。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组织部进行审议,确定上报人选。市属单位人选,由归口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市共建单位可直接上报。
(三)市人事局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拟表彰人员建议名单,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审定并进行公示。
(五)召开表彰大会,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南湖百节”暨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王宇超,联系电话:82521614)。
(一)《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推荐情况一览表》(见***1)1份,一律用A3纸打印,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swzj@163.com;
(二)《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推荐表》(见***2)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swzj@163.com;
(三)《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推荐表》填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奖项、专利、论文及著作等均须附复印件1份作为***(注: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以A4纸独立简装成册报送。
上述相关表格可从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六、有关要求
开展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激发留学回国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海外优秀留学人才集聚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选拔,注重质量,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1、《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推荐情况一览表》
2、《嘉兴市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奖推荐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