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延州就联办字〔2015〕2号
关于做好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新的就业创业政策,9月初,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出台,现就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新政策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工作重点
要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9号)以及《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发[2015]17号)等政策文件作为重点进行宣传,同时宣传省州文件涉及的相关业务工作流程。
二、抓好政策解读工作
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要将政策法规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到千家万户和用人单位。各县(市)要针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劳务人员返乡创业等热点问题,设计编印言简意赅、形式活泼的宣传手册下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编印具有各自特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问答,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公共场所张贴发放。
三、创新宣传方法手段
各县(市)要注重利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人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就业政策宣传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互动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要在广播电视台开设就业民生专题节目、开通咨询热线;要在本地主要报刊开设专版,通过政策问答等形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要注重发挥县市中心广场、街道、镇乡和社区宣传栏、宣传墙报及文化长廊的作用,设置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栏,将就业创业新政策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着力增强工作实效
各县(市)、各部门要着眼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社会,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积极探索创新做法,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成效。在宣传内容上,要着力回答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宣传对象上,要将重点放在就业困难对象、新毕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宣传方式上,要适应不同群体的接受习惯,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载体,真正使广大群众记得住、用得上,尽快享受到创业就业政策。
2015年10月12日
延边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发 |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