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NRD1703041号建议的答复
陈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运渣土货车夜间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管重罚,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道路巡查管控。以商业集中区、居民聚集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高速出入口、行政区划交界处等为重点,落实常态机动巡查,强化渣土车查报站前沿值守检查作用,严厉打击未经核准、抛洒污染、未按规定时间、路线、全密闭方式运输渣土以及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不定期组织城管、交警、交运、环保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园区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整治内容以工地源头、运输路线、弃置末端等为主,集中查处抛洒污染、交通违法、超高超限等违法行为。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执法合力。
严罚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以及处罚权限,城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密闭方式运输渣土、抛洒滴漏、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限、闯红灯、未按交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城管、交警等部门精心部署,严格执法,依法做好渣土运输各项综合执法处罚工作。对于各类违法行为,一律严管重罚,切实加大渣土运输车辆违法成本。
多措并举,提升渣土车辆长效管理水平
统一企业市场准入。要求渣土运输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安全制度、车辆数量及状况等进行实地审验,定期复审。审验或复审合格的,方可在我区从事渣土运输作业,杜绝个人及挂靠车辆进行渣土处置运输。对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准运等手续。
推广新型智能车辆。我区原有老式渣土车智能水平和安全性能较低,为此,去年开始,我局在全区推广新型智能环保全密闭渣土车。该车型有4-5个监控视频,周边有安全裙边或栏板,有限速功能,很好地避免了因车辆超速或将行人卷入车轮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发生。同时,推广新型渣土车也为我区探索白天渣土外运,解决夜间执法难题、分散夜间运输压力等,提供了硬件支持。
落实渣土处置招标。自2018年4月起,我区正式实施两万方以上渣土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制度。渣土车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往往也在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单趟利润不高的情况下,渣土运输企业或是渣土车驾驶员就会通过“多拉快跑”的形式来赚取更高利润。招投标的实施,使渣土运输企业经济利润得到大幅提高,渣土运输企业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运输作业也变得更加规范。
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我局严格落实《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运输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安全运输履行情况、现场管理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予以信用评价。该考核办法对渣土运输车辆出现闯红灯、致人伤亡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有明确的扣分内容。如:渣土运输企业在致1人死亡或是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直接一次性扣完本年度的100分。信用分数直接影响渣土运输企业在渣土处置作业招标活动中的中标情况,较好地制约了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违法行为。
引导行业自治自律。在我局的指导下,去年3月,南京市江宁区渣土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根据区渣土行业协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已开展渣土运输行业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活动,邀请环保、交警等有关部门对相关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细致解读,着重对渣土车行车安全和如何预防交通事故进行培训。通过安全驾驶等培训活动,意在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提高渣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资源整合,完善渣土运输联合执法机制
成立江宁区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渣土管理整治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街道(园区)、各部门的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整合现有的渣土运输联合执法队伍,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重大污染、跨区域违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建立倒查源头和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1号)规定,区城建、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分别牵头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弃置场地和道路交通的行业执法和监督体系。各牵头单位明确协同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和工作督查。各街道(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主战主管”职能。加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园区)联合执法,强化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工地内部道路硬化不到位、冲洗设施不达标、冲洗措施不落实、渣土超高装载,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抛洒污染路面、随意倾倒、无合法证件车辆运输渣土,渣土装载、运输、弃置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许可条件收纳渣土、私设渣土弃置场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取缔;负责对本辖区“五小”工程车的管理。
四、重点治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查处
针对陈富代表提出的渣土车随意变道、加塞、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我局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处罚,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公安部门安排民警深入辖区施工单位,逐车核对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渣土车驾驶人员“黑名单”库。将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或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列入“黑名单”,并督促渣土运输企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无保险、未年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渣土车。同时,定期召开渣土车安全管理例会,通报近期涉渣土车交通事故情况,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二是动静结合,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渣土车夜间出行较多且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特点,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将执法力量向夜间倾斜,安排警力和城管队员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开展亮灯巡逻。同时,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查,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渣土车闯红灯、超载超速、抛洒滴漏、遮挡号牌、擅自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做到不留死角。
三是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行为计划等活动为载体,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宣传阵地,结合渣土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制作并发布渣土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预警、安全提示等重要信息,切实提高渣土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陈富代表对渣土车安全行驶的关注和建议,我局将加强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渣土运输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我区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