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辽宁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鞍山市碧水工程”等相关要求,你单位须在污染源排放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对你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国家相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排污口必须规范化。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按国家标准规范建设标准的采样口、采样平台及安全爬梯等设施,保证监测人员安全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工作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业务指导。以上设施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建设完成。
二、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本次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由市环保局免费提供,各企事业单位对设备现场端建设负总责。需根据排放源实际情况做好辅助工作,包括监测平台建设、排污口规范化、管线桥架以及监测站房供电、配合现场端设备安装等,并及时向设备供货商提供现场运行参数。具体建设资金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
对于因实际情况暂时不具备安装条件的企业,经环保局同意,可暂缓安装,但企业应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妥善保管,待具备安装条件后,及时安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源室
周启巍 电话:5801309 156****0855
来旭国 电话:5837321 138****1223
***1: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锅炉房名称 | 安装点位 | 安装计划 |
1 | 鞍山立达供暖有限公司 | 双山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2 | 灵山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
3 | 桃山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
4 | 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 前峪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5 | 解放路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
6 | 解放东路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
7 | 站前四隆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
8 | 鞍山钊皓热力有限公司 | 千山风景区锅炉房 | 总排口 | 1套 |
合计 | 8套 |
***2: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安装点位 | 安装项目 |
1 | 鞍山味邦肉联有限公司 | 总排口 | 1套COD、1套氨氮 |
2 | 鞍山万隆纺织有限公司 | 总排口 | 1套COD、1套氨氮 |
3 | 鞍山汤岗子疗养院 | 总排口 | 1套COD、1套氨氮 |
4 | 鞍钢总医院 | 总排口 | 1套COD |
5 | 鞍山市中心医院 | 总排口 | 1套COD |
合计 | 5套COD、3套氨氮 |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