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可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近日,身穿蓝色清洁工服装的汪某,手提一面绣有“援助救助,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走进市财政局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他说:“我是来感谢你们的,若不是你们对工作如此认真负责,我们都不知道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真心感谢你们对我家的帮助!”
汪某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殷某的家属。2018年4月18日下午,在罗埠镇下郑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车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殷某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肇事驾驶员逃离现场,虽现已被抓获归案,并在有期徒刑服刑中,但受害者家庭目前仍未得到任何赔偿。
市财政局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受害人家庭***服务,发现受害人家庭十分困难,连安葬费都付不起,家庭唯一收入来自其丈夫汪某外岀做临时保洁。根据考察情况,工作人员发现受害人家庭可申请垫付丧葬费,同时还符合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困难补助标准,遂主动为受害人家属详细讲述了困难补助申请方式和流程,并及时与救助基金相关成员单位联系启动特殊困难救助程序,最后按规定为受害人家属垫付了丧葬费6240元,并提供了5万元的一次性困难补助,缓解了汪某一家的困难状况。
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为受害人家庭申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道交救助基金),这是国家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在市区行政区域(含婺城区、金东区)、全市高速公路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发生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三种情况之一,道交救助基金可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垫付及一次性困难补助。垫付类分抢救费垫付和丧葬费垫付,此类情况主要用于“扶危救急”,事后需要偿还。救助基金困难补助分死亡补助(5万元以下)、重伤(致残)补助(3万元以下),此类情况主要用于“济困救穷”, 事后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