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人社局开展2018年度保障资金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在全区月度认证机制的基础上,今年5-6月,新区人社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此次认证工作的对象为新区征地安置人员中养老年龄段人员及账户余额不足一年支付额的人员;大港、丁卯片区老征地领取生活费全体人员;土地经营权置换保障全体人员。认证对象由新区保障办牵头,负责从征地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村导出2018年5月份正常发放养老金及相关补助金的人员名单,确定认证对象,发送到各镇(街道)人社中心,镇(街道)人社中心责成分解到村进行认证,并明确责任人。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防止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多领冒领等骗保行为发生,新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江新区失地保障资金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采取5-6月份集中认证及每月梳理认证方式对失地人员信息进行认证。工作人员同时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工作,认证后的人员名单需经村(居)委会负责人、相关“两委”成员、协理员共同签字。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的原则,坚持与民政部门信息沟通,及时确认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每月将民政部门提供死亡信息与系统发放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停发核减;同时结合当前的退管认证与社保金保工程系统进行信息共享,杜绝重复领取现象发生。 三是丰富认证措施。通过大数据比对认证、***认证、异地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对认证发现失去联系的失地农民采取暂停发放保障资金,已死亡不符合继续领取失地农民保障待遇人员多领取的保障资金进行集中追缴,确保社保资金规范管理。
(镇江新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