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提升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宁区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安全月活动时间原则上为11月,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
三、宣传重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五周年。宣传工作要围绕活动主题,并结合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开展:
(一)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等相关内容。
(二)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动员本地区公众、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第九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关注“中国药闻”“药葫芦娃”“江苏药品监管”等微信公众号参与有奖答题。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开展“南京市药品化妆品安全知识贴近群众走进社区系列活动”,组织药学专家和监管人员向居民提供安全用药广场咨询活动,为群众辨别真伪中药材,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南京市安全用药公益科普宣传系列短片》,向公众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常识,将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向基层群众进行宣传推广。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政策解读宣活动,引导、督促企业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参照市市场局《南京市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各项活动策划与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肃相关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12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药化处。联系人:袁堃,电话84639093,电子邮箱9***8348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