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凉湾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0日,省住建厅安委会第六督查组对我县凉湾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质量、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省厅发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建议书(川建安执[2018]06-74号),要求县住建局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狠抓落实,督促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于后:
一、存在的问题
1、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很差,楼层内建渣未清理,施工道路未硬化;
2、19#楼支模架搭设治理较差,杆件缺失严重,立杆自由端过长,梁底为悬挑加固;
3、现场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部分落地架基础积水;
4、C1塔吊基础积水,塔吊月检资料有造假嫌疑;
5、现场安全防护搭设滞后,电梯井临边防护、水平封闭防护缺失;
6、卸料平台锚环未满塞木楔未见验收与限重标牌,主副钢丝绳拉在同一锚环上,未可靠拉结,该处混凝土已破坏;
7、19#楼1层楼梯起步梁施工遗漏;
8、防水施工“三检”执法不严,现场施工基层缺陷较多,仍继续施工;
9、10#楼砖砌体踏步已明显沉降。
二、整改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针对上述问题,分别于6月20日下午召开整改落实会;6月25日副局长陈支荣带领城建股、质监站到凉湾四期,就整改督促召开现场会;6月29日由副局长梁星、陈支荣带领城建股、质监站对凉湾四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1、要求项目分六个区,分别设置1.8米高内部围墙,围墙上增设喷淋设施,每个区增设一台雾炮,保证施工现场喷淋降尘。施工现场区间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对不能硬化的部分用防尘网覆盖,建筑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用防尘网对易扬尘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楼层内的建渣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运楼层内的建渣。
2、19#楼支模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已审批的专项方案实施,增设立杆,增加纵横向的扫地杆、腰杆、扫天杆,梁底增设立杆。
3、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逐栋脚手架进行排查,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脚手架,立即进行加固整改,增设连墙件;落地架基础已增设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架体基础不积水。
4、塔吊基础加设了排水井及配置积水泵抽排,要求施工单位对所使用的21台塔吊,重新进行一次检测,排除安全隐患,月检资料经检查,未造假。
5、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搭设,按照JGJ59-2011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进行了梳理,对不满足安全标准的部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6、卸料平台增设验收牌和限重标牌,并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卸料平台进行了验收,对锚环未满塞木楔的部位,增设木楔,主副钢丝绳未按施工规范要求实施的,重新进行搭设。
7、19#楼一层楼梯起步梁漏设,已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已按处理方案进行整改落实。
8、防水工程已要求施工单位返工重做。
9、10#楼沉降的砖砌踏步已督促拆除,基础回填土夯实后,增设200厚C25混凝土换填,重新砌筑踏步。
三、下一步工作
县住建局将在省厅督导的基础上,加大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举一反三,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提升大英的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