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为内蒙古大商城项目工人追回拖欠工资95万
5月20日,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追回的95万拖欠款全部发放到内蒙古大商城农民工兄弟手中。至此,内蒙古大商城劳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4年12月23日,内蒙古大商城第四标段木工班组32人,到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他们在大商城进行木工作业,10月底已全部完工,但劳务公司迟迟未支付工资,工人无法回乡,在呼市的生活已难以维持,希望劳动监察帮助他们尽快解决,拿到工资。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了解,内蒙古大商城建筑公司为中铁十六局,劳务公司为内蒙古晟顺川劳务有限公司,投诉人为第四标段木工班组工人,工人与内蒙古晟顺川之间签署的劳务施工合同。之所以劳务公司与工人之间产生劳资纠纷,主要原因是工程量核算存在分歧,由于其中涉及工伤赔偿、工程扣支等方面因素,工资迟迟未能发放。2015年春节前夕,考虑到农民工兄弟要回家过年,久拖不决恐发生群体性事件。鉴于此种情况,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劳务公司先付工资20万,让工人回家,剩余拖欠款年后解决。2015年5月20日,经过公安、劳动监察多次协调,以及中铁十六局的大力配合,双方就工程量达成一致意见,将剩余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