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五向移动载体着力提升仲裁效能长春市人社局构建立体化仲裁模式取得突破性成效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促进长春市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工作中,由于长春市地理区域分散、仲裁力量差异、人员配备不足、培训方法单一、机构设置欠缺等原因,客观上造成了仲裁疑难复杂案件积压、县市区仲裁员裁案能力偏弱、乡镇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欠佳等挚肘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长春市人社局经过认真调研分析,找到了***问题的“牛鼻子”,打造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五向移动”仲裁工作模式,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真正实现了从无声到有声、从平面到立体、从无魂到有魂的转变,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上取得了突破性成效。
一、向下移动,“巡诊裁案”带队伍,着力解决县(市)区仲裁队伍裁案能力不强问题。过去,长春市各县(市)区普遍存在着仲裁工作任务重、裁案人员少、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特别是由于仲裁员业务培训时间少、座谈交流机会少、办案经验少等原因,导致裁案效率低、质量差,尤其是裁案人员能力提升慢和依赖上级指导裁案的问题尤为突出。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长春市人社局创新建立了“巡诊裁案”机制,由局主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领导带领资深仲裁员组成巡诊小组,各县(市)区人社局主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领导带领2名仲裁员组成观摩小组,全年轮流深入到所辖14个县(市)区开展“巡诊裁案”活动,利用一天时间,分别开展“观、评、讲、议、检、研、察”七项工作,即通过现场观摩开庭情况并进行庭后点评;现场邀请省人社厅、法院或市级仲裁员做业务专题讲座;现场召开仲裁业务座谈研讨会,对疑难案件和工作中的困难进行集体研讨;现场检查办公软硬件、案卷管理等情况;现场考察社区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进行全面规范,对仲裁庭审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帮助基层仲裁员不断提升裁案水平。通过“巡诊裁案”,仲裁员的庭审程序更加规范、庭审语言更加标准、政策掌握更加准确。年初以来,共开展“巡诊裁案”8次,现场会诊解答“带薪休假争议”、“工伤职工核算待遇基数”等疑难问题65个,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了93%。
二、向上移动,“进修学习”充能量,着力解决仲裁员业务水准和综合素质不高问题。为全面提升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工作中,长春市人社局采取“走出去拜师求艺,请进来当好学生”的办法,不定期组织市、县(市)区两级仲裁工作人员到省人社厅、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观摩开庭审案、参观基础设施建设、学习仲裁(审判)制度、探讨***疑难问题、领悟法规应用等系列活动,聘请省人社厅仲裁处、工伤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专家就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并采取互动的方式进行现场答疑、辩论研讨等活动。年初以来,先后2次“走出去拜师学艺”,3次“请进来当好学生”,通过“进修学习”充能量,实现了“仲裁与法院的裁审标准同度,仲裁员能够独立审理疑难案件”的目的,共解决疑难复杂案件84个,占疑难案件总数89%,达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效果。
三、向前移动,“裁调衔接”延触角,着力解决街镇社区等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欠佳问题。为促进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的快速提升,不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长春市人社局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工作触角向乡镇(街)、社区等基层调解组织延伸。一是采取“调解确认”的办法,对基层调解组织促成的《调解协议书》,在第一时间予以法律效力确认,将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二是由各级仲裁员分级分层包保指导基层调解工作,明确包保责任、建设包保标准和验收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事、分级管理、注重实效。三是加强仲裁机构与调解组织在工作职能上的相互衔接,做到源头治理、先调后裁、不调不裁、优势互补。通过开展“裁调衔接”活动,很多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直接在基层社区得到化解,有效缓解了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案多人少的矛盾,调解案件数量同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基层社区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公信力、执行力得到极大提高。
四、向后移动,“强基固本”修内功,着力解决仲裁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偏弱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一是大力倡导学习之风。组织法律政策强手和业务精干力量,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各种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梳理,对以往仲裁调解的成功案例进行认真总结,整理出“调解员应知应会300问”,将上述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编写出版了《调解员实用读本》和《仲裁员办案手册》,并将1080册《读本》、《手册》发放至全市仲裁工作人员,达到人手一册。二是大力倡导研讨之风。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长春市人社局仲裁处和各县(市)区仲裁科坚持不定期召开难案议决会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进行集中会商,通过分析讨论,集思广益,理清思路,做出裁决。通过上述措施,不但使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及时裁判,而且使仲裁员的学习氛围、工作热情、研判能力、裁量尺度、案件质量、结案时限、队伍建设、指导水平等得以全面提升。年初以来,仅市本级就召开难案议决工作会议12次,解决疑难案件36起。三是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年初以来,动员协调全市5个县(市)区对仲裁庭、调解室、档案室等工作场所进行了重建扩建,重新更换配发15台电脑、3套监控设备;协调全市10个县(市)区对仲裁员着装进行统一,不断增强仲裁工作的威严和效能。
五、向外移动,“调研对标”补短板,着力解决自身建设动力不足的问题。为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成效,长春市人社局分批次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和仲裁员外出调研,有针对性地学习外地区在立案、庭审、归档和仲裁院及仲裁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去年,通过对昆明等地仲裁院的学习考察,形成了《关于长春市仲裁院建设的几点意见》,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今年8月份,利用一周时间分赴湖北随州、湖南邵阳及重庆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分别听取了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经验介绍,并实地参观考察了各地仲裁院建设。通过学习考察,使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者开阔了工作视野,并充分认清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为有效缩小差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