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载体化五进垦利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六五”普法以来,垦利县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阵地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培训进企业。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培训1—2次,通过法律培训进企业培养企业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实行依法管理、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从而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法律服务进企业。在全县开展了“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活动,为企业配备一名专职律师,到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把法律服务向基层企业拓展,促进依法治企。
三是人民调解进企业。在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办公室,指导企业开展调解工作,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调解职工之间,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疏导、化解涉法矛盾纠纷。
四是法律援助进企业。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向企业职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知晓率,及时为经济困难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五是法治文化进企业。积极与企业沟通,将法治内容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在显要位置悬挂各种法治看板,建立职工法治图书角,努力为职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