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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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根据省、市及时奖励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在处置“7.15”火灾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消防救援支队给予记二等功奖励。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存在影响奖励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受理电话:0546—8381807
通讯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楼802房间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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