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州城禁鞭点赞
2月18日,笔者从恩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获悉,截止当日18:00,恩施市公安局对9名不顾禁鞭令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对两名小孩进行了批评教育。恩施市公安局同时提示广大市民,为让州城人民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安全的春节,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爆竹声声辞旧岁,总把新桃换旧符。鞭炮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符号,象征着一种文明和习俗,特别是每逢过年,感觉燃放鞭炮年味才会浓。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稍不慎后果不堪设想。恩施市要求州城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反映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
体现了人文关怀。城市人流物流量大,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酿成火灾。燃放烟花易产生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和垃圾污染,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可见,禁止州城燃放烟花爆竹,顺民心、合民意、遂民愿,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
体现了依法行政。早在2013年,恩施市就发出了州城全面禁鞭的通告,其中,《通告》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相关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体现了文明节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过年逐渐呈现多元化。恩施市为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在全市范围内发出了关于廉洁、节俭、文明、安全过节的温馨提示,州城四处贴上了春联、挂上了灯笼,处处洋溢着喜庆,有效避免了以往因购买烟花爆竹所带来的铺张浪费。其中,恩施市回收旧灯笼节约办文化节,获得了央视播报与肯定。
(网络编辑:谈春林)
责任编辑: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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