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城管局关于皇姑区排水许可证办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令第***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的规定,凡在本区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水户)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必须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建成区范围(含产业园区)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洗浴、宾馆、酒店、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称排水户)。
二、办理排水许可所需资料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内部排水管网、专用监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5.排水许可证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有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及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办理阶段(2021年1月起)。2021年1月1日开始,在皇姑区政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制窗口(14-17号)窗口办理。
3.督办执法阶段(2021年4月1日后)。
四、责任分工
1.区城管局为全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内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着重协调各相关单位,负责印制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的流程单和通知单,负责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所属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3.区教育局:负责对区内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大专院校等教育机构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区内宾馆、酒店(大型餐饮)、商场、农贸市场等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5.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洗浴、机动车修理(清洗)、区内排放生产污水的厂矿企业等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6.区城建局: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排水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7.区卫健局:负责对区内排放医疗污水的分类医疗单位等排水户的调查摸底,推进督促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皇姑区排水许可办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凤翔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街道办事处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关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确保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推进。
2.强化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各行业企业主动办理排水许可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辖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逐一走访并发放程序卡和通知单督促其办理排水许可证。
3.强化督导检查。行政服务中心要每半月汇总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确保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整改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区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文件链接: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皇姑区排水许可证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