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坝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我局组织编制完成《张家坝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张家坝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29日3月15日。
市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若公众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以下单位:
联系方式:自贡市规划管理局 编审科:刘先生,0813-2608993,规监科:马先生,0813-2608700
联系地址:自贡市丹桂大街南段206号
一、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区位于自贡市中心城区北部张家坝-马冲口片区,位于规划的城北绕城高速路以南,北环路以北,威远河以东,燎北路以西,片区区域交通优势良好,具有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有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渝昆高速公路。也是自贡为数不多拥有铁路的片区之一。
本规划区总面积为2.60平方公里。其中:现状总用地1.7平方公里,含现状工业用地1.3平方公里。
二、《自贡市北部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把张家坝示范区建设成为建成功能全面升级、产业合理转型的现代化城市复合组团。
(二)功能定位
根据自贡市发展及各相关规划和政策,自贡市张家坝示范区是严禁生产性三废排放,杜绝工业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的生态型示范区;是以终端组装、总部研发等为主的城市复合组团;全国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区核心示范基地;四川省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示范试点。
(三)规模布局
张家坝示范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2.60平方公里。
(四)用地结构
依据产城融合理念形成一带一核,三区三轴的功能结构。
1. 一带一核
一带:威远绿道景观带;
两核:示范区服务核心,是以行政办公、科技研发、人才交流、产业孵化、科研培训、商业金融等为主的核心区。
2. 三区三轴
城市修补区:以商务服务配套、货运仓储、安全保护等功能为主城市服务片区,用以修补城市配套功能缺失;
生态修复区:以张家坝化工厂土壤修复治理、水厂升级改造、污水厂升级换代、支流水系修复等为主的城市生态片区,用以修复城市生态功能,逐步治理污染,提升人居环境条件;
产业转型区:以现有工业企业为主体,逐步退出二类三类工业,转型升级为环境友好的一类工业,总部经济,为下一步转换为居住功能打下基础。
三轴:以北环路、X4西二段和威自路(马界路)形成两条东西向向发展轴线以及一条南部向发展轴;
(五)交通系统
对外交通规划:区域对外交通联系主要依托北环路、省道S309、燎北路、东北部新城X4西二段等。
内部交通规划:规划区内道路规划为园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24m、16m、12m三种。园区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4m,次干路为16m,支路为12m。
(六)公共服务
一、 医疗卫生设施
1. 医院
为方便居民及时就医,规划在产业服务核心区设置卫生服务站共1处,不独立设置用地,单处建筑面积≥300m2,用地面积≥500m2。
二、 文化体育设施
1. 文化活动站
规划设置1处文化活动站,不独立设置用地,位于服务核心,每处占地面积400-600m2,规划与其它配套设施合建。
2. 健身设施
规划设置健身设施2处,布置简单的运动设施,宜结合绿地布置。
三、 商业服务设施
为产业工人配建的组团商业服务设施,宜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包括满足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零售商店、餐饮店、食品店、药店等,不独立设置用地。
四、 邮电设施
1. 邮政所
规划设置1所邮政所,每处建筑面积100-150m2,不独立占地,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建。
2. 电信所
规划设置1所电信所,每处建筑面积100-150m2,不独立占地,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建。
五、 市政公用设施
1. 开闭所
规划设置4所开闭所,每处建筑面积应大于200m2,宜结合绿地建设。
2. 公厕
规划设2座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应30-60m2,宜结合绿地建设。
3. 垃圾地库
规划垃圾转运站1处,宜结合绿地建设。
(七)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加强示范区内生态林地、环保林地的建设,加强街头绿化和道路绿化。对示范区内各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应严格加以控制。
(1)对工业集中发展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工业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决定是否允许该项目入园。禁止发展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坏人体健康的项目。
(2)工业集中布局,严格控制有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及运输。统筹安排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有毒有害废弃物)等的处理处置。
(3)加强燃煤二氧化硫、工业及施工企业粉尘、道路扬尘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等排放物的控制。
(4)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各工业企业产生污水应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5)加强示范区内各企业生产、施工噪声控制。加强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对于示范区内各主干道实施机动车禁鸣。
(6)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应严格按规划设置垃圾点进行收集,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