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
上海首部《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市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市将依托《条例》,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市统计局快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型法人企业33.9万户,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5%,营业收入占全市法人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今年1月5月,全市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工业利润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实现同比两位数增长。从进出口贸易看,中小企业明显好于全市水平,完成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近七成,增速比全市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
《条例》中,关于加大中小企业资金扶持力度的两个不低于三分之一规定引人关注,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小企业的资金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等正在积极落实该政策,使当前16个相关专项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