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企业排放污水不达标将关停
4月16日,烟台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委员会印发《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通过集中综合整治,确保年底前,全市26条重点河流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6月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面完成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26条重点河流沿途村镇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今后,我市还将有望出台《环境保护约谈管理办法》,对辖区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列入市政府约谈事项。
企业排放不达标将关停
河道整治问题,被明确提出。集中汛期到来前的时间,对河道各类垃圾和阻水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加快推进栖霞市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10月底前完成10处垃圾中转站建设。
下大气力解决城乡污水直排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污水直排口进一步全面摸排,特别对莱山区逛荡河、牟平区三八河、龙口市黄水河和泳汶河、招远市界河、莱阳市五龙河、海阳市富水河、莱州市南阳河等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水直排口,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开展新一轮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标准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重点河流水质有重大影响的工业污染源,坚决实行水质倒逼机制,依据实现河流水质达标允许的最大纳污量,确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和水量上限,责令企业限期治理。
重污染行业废水集中处理
今后,烟台还将开展流域内重污染行业集中整治。对粉丝、软骨素、石材加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比较集中的重点流域,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在6月底前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对达不到规模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落后、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按照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行限期治理。年底前,招远、莱阳、莱州、牟平、海阳等市启动建设一批粉丝、软骨素、石材、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加工园区,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畜牧、环保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抓紧拿出集中整治方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关闭或搬迁。
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确保达到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特别是莱阳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入五龙河后的下游河段、招远市界河的界河桥监测断面上游河段、栖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入白洋河前河段,要加快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确保10月底前建成运行。
市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 4月15日—6月1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所有河道及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各类污染物进行集中清理,全面修复水资源环境。第二阶段为检查督导(6月16日—6月30日)。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三阶段为完善机制(7月1日—12月31日)。对河道及水源地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
督导监管方面,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县市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调度。并经常性地开展对重点监管河段、重点监管区片和重点监管对象的联合执法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市政府将研究出台《环境保护约谈管理办法》,对辖区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26条重点河流仍存在劣五类水体等问题列入市政府约谈事项,并进行挂牌督办,对没有按期完成水质改善目标和重点整治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