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业人员交医保
问:是否真有此事?
+861****511254 前几天手机报有条消息称要为失业人员交医保.请问是已领取失业金,在劳动局有存档的人员吗?是否真有此事?
提问者:三峡手机报读者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政策的咨询!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为切实减轻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经济负担,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该政策的受益对象为2011年8月份及其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因您已于多年前领完失业保险金,故当前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职工医保政策的对象。
上述答复不知是否详尽清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人:王尚清,联系电话:6731201。感谢您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
回复时间:2012-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