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经六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2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安府规〔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林业经济大市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林业发展空间布局,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市林业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到2025年我市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二、制定过程
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于2月至3月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摸排各县(市、区)、园区林业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结合调研情况,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形成《实施意见》(初稿)。3月29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4月22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6月10日,书面征求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6月19日,书面征求了市政府相关领导意见。收集汇总意见和建议后,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5项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森林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林产加工业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林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60亿元以上,持续巩固林业脱贫攻坚成果,有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包括5个方面,共10条。一是提质增效做强主导产业,涉及竹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木材产业发展,共3条。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涉及花卉苗木产业、林草中药材产业、林下经济发展,共3条。三是科学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四是集中集约集聚建设现代林业园区。五是着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涉及国家储备林建设、碳汇开发和交易,共2条。
(三)扶持政策。包括3个方面,分别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金融税收扶持力度、加大林业用地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包括5个方面,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壮大经营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维护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