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决议
(2008年1月28日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蒋以任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王荣华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届市政协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推进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委员们对十届市政协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新一届政协工作提出了热切的希望,对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充满信心。
会议期间,委员们列席了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赞同***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关于计划草案和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并赞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中,全市人民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按照***和******对上海工作提出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胜利实现“十五”计划,积极推进“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了第十二届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概括了过去五年上海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前进道路上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上海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贯彻了中共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符合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高起点上推进上海新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心愿,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注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化改革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浦东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认真抓好世博会的筹办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着崇高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新一届市政协要在历届市政协工作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把力量凝聚到中共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把推动科学发展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多谋发展之计,多献有识之策;坚持团结民主的主题,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发挥人民政协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抓住机遇,开拓奋进,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谱写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