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43期)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市安委办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43期),以下简称《警示通报》,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在本辖区发生。现将《警示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针对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特点及规律,结合本行业(领域)、辖区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区住建局、各街道要加强对建筑行业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现场作业程序及现场防护,严格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备,坚决遏制高坠事故高发势头。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要加强对装卸搬运和交通运输代理行业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杜绝违规作业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三、区安监局、各街道要加强辖区制造业企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规违章冒险作业,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请各单位在五日内将《警示通报》逐层传达至各社区、企业。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43期).pdf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