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搞好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清理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压紧压实清理责任,促进和保障优抚工作透明、公开、规范。针对过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信息登记报送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结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强化资金风险防控,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登记报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从2019年12月起严格遵照执行。
一、报送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和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等对象自然减员(死亡)和在押服刑情况。
二、报送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逐月开展辖区内领取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的各类优抚对象清查工作;实行专人负责,逐人清查,坚持实事求是,做好自然减员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杜绝骗取、冒领等现象发生。
三、报送方式
(一)报送时间。严格实行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报表月报制和零报告制,各乡镇务必坚持一月一报,在每月28日前将减员报表报送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股,当月无减员的也要按照规定上报零报表。
(二)规范报送。严格启用新修改后的《珙县优抚对象减员登记表》(见***),原《珙县镇(乡)优抚对象减员登记台账》同时停用作废,各乡镇填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QQ群和电话报送则视为无效报送,所报送的优抚对象自然减员信息必须齐全、真实、准确,不得出现重报、漏报、错报等问题。新修改后表中的收表人和收到时间两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股具体负责减员清理工作人员据实签字填写。各乡镇每月优抚更新名册请与县局具体负责清理工作人员联系拷贝,要内部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外传,注意信息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三严三实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开展优抚对象减员动态管理工作。
(二)建立台账。县局优抚褒扬股具体负责减员清理工作人员要将各乡镇报送《珙县优抚对象减员登记表》按月有序整理装订,以此建立起全县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清理工作台账并妥善保管备查。各乡镇也要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建立起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登记清晰、管理规范、查阅便利的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登记台账。
(三)责任追究。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情况登记报送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各乡镇一定要切实履行清理之责,积极引导死亡优抚对象家属主动申报,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清理登记工作常态化,定期与派出所等机构沟通对接。同时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优抚对象自然减员上报过程中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优抚资金流失,由乡镇负责追回。对弄虚作假、故意延报瞒报死亡对象造成严重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责。
***:珙县优抚对象减员登记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