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代表对有关内容的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于2017年10月12日下午在深圳人才园5096会议室举行了关于《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制定内容听取意见。
(二)组织形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听证会举行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听证会通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参加人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听证会通告发布后,共有13人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听证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了听证参加人。因部分听证参加人在报名时反映希望尽可能多的人能参与听证会,我局最终决定将报名的13人全部确定为听证参加人,分别包括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医疗鉴定专家代表和鉴定点负责人代表。
(四)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和旁听人员情况。
听证主持人由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雄英担任。
听证陈述人由我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宋献华、副主任刘雄华、工作人员宋丹明、李丹和陈春华担任。
听证记录人由我局政策法规处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