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污水处理委外管理服务遴选(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龙岗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KYY-2018-00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污水处理委外管理服务遴选(重新招标)
三、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A | 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污水处理委外管理服务遴选(重新招标) | 1项 |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领取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七楼703室
2、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资质等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须含评审内容),打印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污水处理管理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犯罪证明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30分(评标开始前30分钟提交至评标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持原件备查。
4、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评标)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九、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下评标的方式,评标程序如下:
凡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由招标项目负责人验明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后,我院的评标委员会会进行评标。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七楼703A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755-84865363转8035
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