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有没有什么补助,或者办理再就业证?
我今年岁50岁,由于嫁在宜昌,户口一直在老家农村,没有转到宜昌。之前我一直在到处打工,去年动了一场脊柱的大手术,生活可以自理,但是上班就不行,必须在家里修养,老公虽然是有单位的人,但是近一年单位没有合适的岗位为由不给他们安排工作,他们很多同事都是这样,已经在家一年多未上班,没有收入。只给他们叫基本的统筹。我也未在宜昌参加社保,请问我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补助可以申请,或者办理再就业证???
提问者:YCYC520
市人社局
如果您爱人与用人单位中断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终止或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政策。您本人因未缴纳失业保险费,故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上述答复不知是否详尽清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人:王尚清,联系电话:67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