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保
请问一下,参加宜昌市职工医保要连续缴费多少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住院报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参加宜昌市职工医保要连续缴费多少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住院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 第九条规定: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我市城区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为2000年12月1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二)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异地转移到本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360个月)、女满25年(300个月),且在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
2、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是在2000年12月1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或10年,如果是在2000年12月1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如仍有疑问,可向市人社局医保科进一步咨询(电话:605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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