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努力开创社会和谐新局面
本报讯(特约记者 罗肇茂 通讯员 莫晖)今年来,高州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工作重心向发展倾斜,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明显效果。
加快发展不放松。一是着力发展工业经济。今年来,该市组织召开了发展工业经济千人大会,建立和落实七大机制,实施七项措施,在力促传统产业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兴工业,谋求工业经济突破性增长;组织参与招商引资,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该市新上投资5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90个。全社会工业生产总值达60.2亿元,增长22.1%,比第一季度增幅高9.9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205856万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1.9%。二是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目前,该市创建发展了鉴江流域万亩鲜淮山、云潭万亩“爆皮王”番薯、石鼓万亩何首乌等多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有5个产地11个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涌现农业龙头企业5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92个,实现产值超20亿元,带动农户4万多户,增加农民收入2亿多元。三是着力发展第三产业。着力打造以红色、古色、绿色为主题的“三色”旅游品牌,今年上半年,该市接待游客、“入高”旅游总人数、直接旅游收益均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商贸市场繁荣兴旺,城乡消费活跃,现代物流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加快,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2%。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一是加速城市建设步伐。修编了《城市建设近期规划》和《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集中力量,加快完善前一阶段实施的市区中山路、高凉路人行道改造以及挂榜岭生态公园、宝光公园、东方大道、茂名大道等工程建设;最近,该市城区一批改善人居环境的市政建设工程陆续开工,改善了城市的形象。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民智民力,合力推进镇通村公路水泥硬底化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行路难问题。至目前止,该市共有370个建制村开工建设镇通村水泥硬底化公路,建设总里程达1218公里。全市85%的村委会实现了镇通村公路水泥硬底化;深入开展“百支部扶百村、千干部扶千户”等活动,加快推进“告别泥砖房工程”进度,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泥改”任务;积极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水库移民新村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快普及自来水步伐;加快农村能源改革,抓好示范,逐步推广使用沼气和太阳能;完成了一批城镇小区、中心村和自然村的规划和改造,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以创建生态文明村为抓手,加快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农村“五改”,有效地整治了农村“脏、乱、差”问题,镇容村容明显改善。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做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人员的参保,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加快科教、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抓好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让科技成果惠及百姓;加快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调整,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认真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和免收学杂费、书本费政策,逐步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打造该市特色冼太文化、荔枝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品牌;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加强疫病疫情监测控制,满足农民的基本卫生需求,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该市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单亲特困母亲及子女,从有关专项资金中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今年来,该市共扶持低保、“五保”农民参加合作医疗95577人,扶持金额84.2万元。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首先,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和发展利益。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真正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一事一议”制度和村民自主筹资筹劳机制,倡导和树立文明新风,调动社会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其次,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再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增强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预防和遏制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卫生等领域的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茂名日报》(2007-08-0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