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事局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平湖市人事局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完善就业政策。出台《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从引导基层、企业就业等六个方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二是拓宽就业渠道。制订实施“万个就业岗位新增计划”,全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空缺岗位主要面向平湖籍高校毕业生招聘。三是创新就业服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开设“毕业生就业专栏”;在人才交流会、外出招聘活动前,以手机短信、书信等形式告知平湖籍应届毕业生;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实行12小时服务;开展以“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四是提升就业能力。制定了毕业生见习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确定了20个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举办各类大学生职业资格培训、就业技能等专题培训活动38期;举办SYB创业培训班,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意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五是加大就业补助。明确“985”工程高校2009年以后毕业的平湖籍毕业生回平湖落户并在民营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可享受为期3年300元/月的岗位补贴;企业录用平湖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培训机构可获得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可申请享受500元/月的生活补贴;见习基地向见习学员发放每月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接收毕业生的, 财政给予500元/人的补贴,对接收5名以上毕业生的再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