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栏港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8年度高栏港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一、健身场所关门,花钱开卡无法消费
【案情简介】
郭女士于2015年7月在平沙镇某健身场所预开了一个2年的健身套餐+私人教练服务,价格共3949元。该会员服务有效期为2年,该服务从激活后起算。2018年1月初市民来到该健身场所发现已关闭,店铺电话也打不通,故向12345投诉,要求帮忙处理。
【处理结果】
经平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核查,该店已关门,无法调解,建议投诉人向法院起诉。
【案情评析】
近年来,预付卡式消费在健身、美容美发、洗车等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成为新兴消费业态,预付卡形式消费似乎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去年平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多宗预付卡消费者投诉案件,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预付卡消费经营主体突然关门消失、单方面终止服务、变相涨价等问题。
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费业务时,首先要明确任何预付卡形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目前法律对预付卡行为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导致发卡单位良莠不齐,诚信意识不一,特别是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从最终处理情况来看,事后维权成功率不高。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卡式消费时,应当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办理预付卡需谨慎,要做到“五要”:
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二要理性卡内充费。办理预付卡时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要务必签订合同。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
四要保存***证据。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五要及时主动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特别是商家停业走人的,尽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快递药品损坏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15日,贾先生向12345投诉,称他2018年1月16日在南水镇某快递营业部快递一包中药(价值1059元,快递费48元,未作保价)到湖南娄底市,一个星期后查询仍无物流信息,询问快递员说可能弄丢了。到1月25日,快递营业部找到了贾先生快递包裹并发往湖南娄底市,1月30日客户签收后当面打开,发现快递包裹已破损,货物(中药材)已经潮湿,混淆,不能运用了。贾先生多次向快递公司、市邮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快递公司必须照价赔偿未果。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
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并通过电话、微信,到快递营业部找到负责人进行多次协调。3月20日,投诉人贾先生和南水某快递营业部达成一致协议:南水某快递营业部赔偿给贾先生人民币800.00元,投诉问题解决。【案情评析】
由于南水某快递营业部在收件后9天才将所托运快件送出,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因此经协调由南水某快递营业部赔偿给贾先生人民币800.00元。
三、物业管理收费不合规被退还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8日,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12345转来群众投诉,称所在的南水镇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从2018年4月开始,新增了电梯维修保护费,水压二次加压费等项目共45元收费,在增加收费项目时,没有提前告知业主们,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
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于2018年8月28日约谈了南水镇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查看了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费协议,及物业收费项目,其中分摊到住户的有住宅小区电梯、楼梯灯电费、小区路灯电费、供水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及电梯维护费。为此,南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指出其中的住宅小区电梯、楼梯灯、路灯及供水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可以按规定分摊;而电梯维护费等费用不宜分摊。并即令其改正、退还已收取的电梯维护费不合规收费。
【案情评析】
按珠发改价【2014】10号文《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规定,1.住宅小区电梯、楼梯灯、路灯等共用电费,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方式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2.住宅小区供水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按相关用户的用水量分摊。因此,住宅小区电梯、楼梯灯、路灯及供水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可以按规定分摊;而电梯维护费等费用不宜分摊,应该在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支出。
四、南水桥动态公路测量衡器被投诉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9日,符先生向12345投诉,表示其公司车辆于2018年4月20日经过高栏港高速南水大桥附近的动态公路测量衡器后,在4月22日其公司就收到珠海市公路执法局的处罚邮件,告知车辆超载3吨,需要罚款,认为不合理。表示其当时车辆实际重量是48.7吨,但该衡器称的重量是52.8吨,误差有3吨,不存在违法,故来电投诉衡器不准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处理好。
【处理结果】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调查,被投诉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是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用于治理公路超载超限的计量器具。该设备已经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并于2018年3月19日检定合格,有效期为一年,该计量器具在有效期范围之内,符合《计量法》对使用计量器具的要求;该公路段限速70公里每小时,符合衡器的使用条件。2018年5月7日,组织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动态公路测量衡器进行检定,数据准确(整体偏轻),衡器工作正常。2018年5月29日,在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再次对动态公路测量衡器检定过程中,邀请8家运输企业进行了实地观察,衡器工作正常。
【案情评析】
公路车辆的超载超限对公路路面的破坏性极大,又极易造成安全事故。为加强南水桥动态公路测量衡器的监管力度,确保计量准确,充分发挥其治理超载超限作用,保证运输安全,我局针对我区南水桥动态公路测量衡器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协调组织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暨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我区南水桥动态公路测量衡器进行检定,确保了南水桥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规范道路运输的良好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