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流程
公司社保已缴纳满一年,现在发现怀孕了,想咨询一下生育保险如何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提问者:4*******4634
市人社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生育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关于市城区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宜人社发[2016]21号)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仍在单位继续参加保险的,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生育津贴的计算是以您生育时所在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办理流程如下: 1、怀孕七个月后到市医保局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生育时凭此卡和社保卡在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所需资料: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1寸彩照一张,孕妇保健手册原件。2、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女职工向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到市医保局办理生育津贴待遇。办理地点: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53号窗口。3、办理时间:每月11号至27号。 感谢您的留言。若有疑问,可致电可致电市医保局工伤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673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