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三大举措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自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远安县人社局采取三大举措,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7家,涉及农民工12950人,补签劳动合同500多份,发现11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86万元,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106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采用发放宣传资料、进企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送法律知识***,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劳动违法、非法用工举报投诉电话等,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会用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途径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12年12月5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各工作检查小组将本次专项活动的通知发至各用人单位,明确用人单位对其2012年元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对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求签订承诺书。
三、联合执法,确保取得成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各检查小组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但也有建筑企业存在平时只发生话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同时还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月支付。(李开鸿 朱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