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面开始
机构改革完成后,章丘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这一次的清理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和区执法监督局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要求各部门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内容,全面梳理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委托执法是否手续齐全,授权权限是否清晰。
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要求全面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全面清理仍在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等人员,一律取消其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
5月15日,为明确清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区执法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座谈会,通过沟通交流,现场提问现场答复的形式,针对每一部门实际提出了清理意见。区医保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等18个单位参加了会议。
为准确把握政策界线,特别邀请区编办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对每个部门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提升了全区清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机构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