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绿庭雅苑二期(49515356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大岗绿庭雅苑二期(49-51、53-56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大岗绿庭雅苑二期(49-51、53-56梯)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大岗绿庭雅苑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繁荣路东侧,项目总投资948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4万元,总用地面积57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9-11层住宅15栋、10层酒店1栋、电房1栋。项目分期建设,目前3栋10层商业住宅楼(53、54、55栋),1栋9层商业住宅楼(56栋),2栋9层住宅楼(49、50栋),1栋11层住宅楼(51栋)及相关配套公建设施已完成主体工程,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污水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取得排水许可证,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大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水泵、风机、变压器等,选用低噪型号,设置独立封闭机房,合理布局,并进行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气
废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