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首次开展竞争性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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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日前,宁海县首次开展竞争性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纳入、严格监管的原则,经过发布公告、自主申报、初审、现场审核等程序,进入评审环节。评审过程中专家们根据申请单位的自我介绍、现场答辨情况,结合评分标准,对首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每家医药机构提出评估意见,根据综合评分,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最终从自主申报的35家单位中确定13家为2017年宁海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这次竞争性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标志着该县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正式由传统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走向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之间的“协议管理”。开展竞争性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是该县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重大改革,将大大提升医药机构的自我监管力度和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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