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事中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项目编号:金财绩评(2022)003号
业主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投资评价审核中心
金口河区财政局:
我中心接受委托,对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被评价单位提供评价所需所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
我中心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被评价单位所提供资料,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方面,根据项目申报文件、相关工程技术、造价和管理方面的资料,结合项目单位自评报告及评价指标表、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绩效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复核,核实抽查相关事项。
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评价工作已完成,报告如下:
一、内容摘要。
1.项目基本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系经“金发改投资〔2021〕27号”文件批复立项,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12条产业路,总长度为11168.66m。其中1#路-8#路及11#路(K0+860.000-K2+215.900)为路面宽度3.5m(局部困难路段路面宽度3.0m),总长度8127.5m;9#路、10#路及11#路(K0+000.00-K0+860.000)路面宽度为4.5m,总长度2157.387m;12#路为既有产业路路面加宽1.0m,总长度883.77m。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扶贫〔2021〕13号),项目建设工期90天。
2.评价结论。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可提升金口河在国内中药行业的知名度,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药博(科普)大道的建成,可带动金口河旅游业发展。本项目决策符合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期延迟,目前项目已完工未竣工验收,项目无相关过程资料并未及时收集归档存放。
3.主要问题及建议。
项目在招投标阶段未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议加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数量拨付开工预付款,建议后期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施工过程资料进度严重落后项目建设进度,后期无法从资料中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情况,建议加强项目管理,工程过程资料与建设进度同步,及时收集相关工程资料归档存放。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6月8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21〕26号)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相关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
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12条产业路,总长度为11168.66m。其中1#路-8#路及11#路(K0+860.000-K2+215.900)为路面宽度3.5m(局部困难路段路面宽度3.0m),总长度8127.5m;9#路、10#路及11#路(K0+000.00-K0+860.000)路面宽度为4.5m,总长度2157.387m;12#路为既有产业路路面加宽1.0m,总长度883.77m。
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期:90天。
2021年7月20日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公司。2022年1月5日招标代理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采购,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733.0899万元,工期:90日历天。2022年1月30日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与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021年1月30日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因吉星村2月、3月降雪天气寒冷,气候条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只能进行备料准备,4月气温上升满足施工条件后才复工,截止2022年8月25日项目未竣工验收。
2022年4月25日区乡村振兴局支付中心支付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267.138352万元,2022年6月28日财政局支付中心支付工程进度款277.475289万元。截止2022年8月25日工程项目款共计支付544.613***1万元,支付率为74.29%。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金口河区财政局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2〕14号)文件要求,采用四川省财政厅下发的2022年四川省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由通用、共性、特性3个层次,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行4个大类有机组成。评价组根据项目预期目标、属性特点、功能用途等因素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方研究细化三级指标。评价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评价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并按以下程序开展具体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了解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政策,听取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介绍,听取被评价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接收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资料。
2.分析评价。
根据前期准备工作了解的情况,通过检查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资料,对评价指标进行对应打分,得出评价初步结果,然后就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打分情况与被评价单位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得出评价结果。
3.报告撰写。
评价工作组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相应格式文本撰写报告。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指标综合得分87分,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决策程序 | 2 | 2 |
制度完备 | 制度完备 | 3 | 3 | |
规划合理 | 决策依据 | 3 | 3 | |
项目实施 | 分配合理 | 分配方法 | 2 | 2 |
分配结果 | 2 | 2 | ||
使用合规 |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2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1.5 | ||
执行有效 |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2 | 1 | |
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 2 | 1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资金到位率 | 1 | 0.7 |
资金使用情况 | 2 | 2 | ||
预算执行率 | 1 | 0 | ||
目标完成 | 完成数量 | 1 | 0.8 | |
完成质量 | 1 | 0 | ||
完成及时率 | 1 | 0 | ||
完成成本 | 1 | 0 | ||
违规记录 | 审计或检查 | 2 | 2 | |
项目效果 | 功能性 | 预期功能 | 5 | 5 |
需求功能 | 5 | 5 | ||
配套性 | 协调性 | 5 | 4 | |
效益性 | 5 | 4 | ||
完成质量 | 完成质量 | 项目质量 | 20 | 18 |
社会效益 | 道路通行能力提升 | 实际通行能力 | 20 | 18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合计 | 100 | 87 |
2.综合评价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可提升金口河在国内中药行业的知名度,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药博(科普)大道的建成,可带动金口河旅游业发展。本项目决策符合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期延迟,目前项目已完工未竣工验收,项目无相关过程资料并未及时收集归档存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权重8分得分8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后,可提升金口河在国内中药行业的知名度,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全区人民种植中药材,增加农民收入,对调整当地产业结构有十分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金口河当前发展需要,与实际需求吻合。
2.项目实施:权重12分得分9.5分。
资金分配及分配结果情况:权重4分得分4分。
(1)资金计划下达: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1200万元(金府复〔2021〕54号、金扶贫〔2021〕13号)。
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6月28日,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到位544.6136万元,资金到位率45.38%。
(2)资金使用情况:权重4分得分3.5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开工预付款合同约定为284.59万元,实际支付267.138352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数额支付,扣0.5分。
(3)执行有效情况:权重4分得分2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金河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为四川皓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质量和进度管理措施,扣1分,项目资料不全并未及时收集归档存放,扣1分。
3.完成结果:权重10分得分 5.5分。
资金到位率:该项目计划投入建安费733.08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44.613***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74.29%,扣0.3分。预算执行率:该项目预算资金1200万元,实际支出544.613***1万元 ,预算执行率45.38%,扣1分。项目未竣工验收,完成质量扣1分、完成及时率扣1分。项目评价时完成98%,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完成数量扣0.2分。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项目完成成本扣1分。
4.项目效果情况:权重20分得分18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可提升金口河在国内中药行业的知名度,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但项目建成后相关工程、点位,配套设施整体协调和发挥整体效益较一般,扣2分。
5.项目完成质量情况:权重20分得分18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未竣工验收,扣2分。
6.社会效益情况:权重20分得分18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三黄”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全区人民种植中药材,增加农民收入,道路通行能力大幅度提升,但经调查统计道路实际通行量较少,扣2分
7.社会满意度情况:权重10分得分10分。
通过问卷调查显示:100%的调查对象对项目建成后能解决当地农民再就业,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全区人民种植中药材,增加农民收入表示非常满意。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相关措施建议。
项目在招投标阶段未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议加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数量拨付开工预付款,建议后期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施工过程资料进度严重落后项目建设进度,后期无法从资料中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情况,建议加强项目管理,工程过程资料与建设进度同步,及时收集相关工程资料归档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