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创新三个三全力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一、上好“三堂课”,提升宣传培训效果
一是上好企业法律宣讲课。3月起组织业务骨干在各街道开展最新社会保障政策巡讲,为参训人员讲解了创业就业扶持新政策、宁波市社会保险最新政策、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以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目前已宣讲3场次,共有92家用人单位的100余名人力资源干部以及40余名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
二是上好劳动业务培训课。把新近人员纳入到宣传业务队伍中,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企业规范用工、劳动监察预警等方面培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履行工作提供有力保证。深入开展“科室每周例会”,即每周每名劳动监察员都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理论,给其他同事进行业务授课;开展“科室长月度例会”,就是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新知识。
三是上好疑难案件研讨课。定期开展乡镇、街道调解员疑难案件研讨会,近日组织全区9个街道(镇)、工业园区的30多名调解员参加了疑难案件研讨会,采取政策法规解读、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形式,总结分析辖区内劳动争议发案特点,共同探讨高发、疑难、新类型纠纷的解决方法,同步提升调解、仲裁的全面处置能力。
二、用好“三份书”,提升劳动执法效果
一用好是《温馨提示书》。针对中小微企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用人单位意识淡薄的情况,该局结合劳动用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走访服务等活动,把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涉及的劳动法规及相关的法律后果整理汇编,以醒目的宣传单形式送给用人单位,将用工行为的监管从“救火式”的责罚模式为“防火式”提醒模式,以柔性的方式宣传法律。2013年1至4月共发放温馨提示书5000余份。
二是用好《劳动保障整改意见书》。为做细做实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消除潜在矛盾纠纷,防范矛盾累积升级,该区劳动监察中队全面推行《劳动保障整改意见书》,通过对企业实地走访,结合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状况,分析企业用工情况为企业“把脉开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劳动监察共向48家企业发放《劳动监察指导建议书》,帮助企业规范用工,预防和控制劳资纠纷隐患。
三是用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在劳动监察过程中涉及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及时支付、社会保险未按规定缴纳、用工不规范等现象采用“先提醒、后教育、勤指导、促整改”的方式,坚持教育引导、限期整改为主,强化事前告知和事中整改。今年以来,主动巡查用工单位140家,涉及劳动者11997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40份,责令22家企业新增参保33人。
三、搭好“三座桥”,提升服务惠民效果
一是开展“春风”送政策行动。第一季度,江北区共组织举办“春风行动”系列人力资源供需洽谈会12场,该局以“服务民生360度”项目为载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受到群众欢迎。工作人员将就业创业、农民工维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印制成册,并在洽谈会现场设立了咨询台,通过分发资料、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0余人。近年来,该局巧借各类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是开展“双爱”系列活动。随着“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开展和深入,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日益关注。近日,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康赛妮毛绒制品有限公司陆续开展了契合“双爱”精神的员工摄影展,展示了员工们朝气蓬勃的精神,该活动是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开展的“双爱”活动宣传内容之一。同时,积极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收集企业书画作品和有关“双爱”活动的文章,营造企业和员工“六有六要”和谐劳动关系。“双爱”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开展“阳光仲裁”活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以“阳光仲裁”为标志,加强仲裁实体化和办公信息化建设,积极树立“柔性调解,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服务理念,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送达时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模式。今年第一季度,区级劳动人事仲裁庭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0件,涉及劳动者200余人,涉及金额约300余万元,调解结案率占结案总数的75%以上。同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受理方式,全面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今年,该区分批邀请辖区企业代表旁听仲裁庭开庭,增强处理透明度,起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截止目前,劳动仲裁庭已接待辖区内行政人事旁听30多人次,真正做到“阳光仲裁”。(江北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