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应急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2015年5月15日)
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一)5月11日至5月15日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各办事处安监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5家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沙鱼涌加油站、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黄氏富华饰物(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已搬迁)。
(二)制作现场执法检查记录4份,排查事故隐患38处;根据检查情况,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4份。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基础管理
1、企业未能按要求更新或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记录(如安全投入台账、隐患排查及治理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涉及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沙鱼涌加油站、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
2、未见201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沙鱼涌加油站。
3、新进员工未经“三级”安全培训及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涉及企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
4、未严格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上报备案。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
1、未正确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品。涉及企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
2、喷油车间电气、线路没有做到整体防爆。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3、危险化学品使用员工未佩戴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4、车间化学品存放太多(超过当天当班使用量),无防泄漏措施。涉及企业: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三)电气安全管理
1、安全用电措施不到位,部分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涉及企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2、用电及配电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南澳加油站。
(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
1、未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2、有害作业车间通风、排风效果不好。涉及企业:小宝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三、工作建议
(一)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细致排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检查企业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录入情况,把系统里自查自报零隐患的企业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二)各部门不仅要重视企业生产现场检查,也要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台帐检查。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台帐的执法检查工作,倒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尤其是隐患排查台帐和教育培训台帐。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才能有效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办事处要配合新区安委办,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摸清企业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夯实新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新区小微企业生产安全规范化、标准化。
检查深圳沙鱼涌加油站
检查深圳南澳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