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市组织全市63个申报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占全市乡镇总量(78个)的81%。
与以往创建相比,此次修订后的创建标准增加了“申报乡镇所辖充分转移就业村比例不低于所辖行政村总数的80%”、“配备专职人员的村级平台建成率必须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等硬性指标。另外,对于2007年已认定的37家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要求依据新标准重新申报,省厅复评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重新认定,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原称号。
为确保申报乡镇创建成功,市人社部门一方面通过覆盖全市的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辖区内“零转移”家庭情况,主动实施就业援助,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转移一户”,确保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70%以上。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镇、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基础台帐制度,除要求有纸质台帐外,还要求将相关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电子台帐,并做到账表相符,实行动态管理。 (就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