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桥街德兴南路人行天桥工程绩效评价简要报告
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根据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政府请示(2017)1105号)、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市桥街德兴南路人行天桥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番发改函〔2018〕31号)等文件开展本项目建设。根据番发改函〔2018〕31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番禺区市桥街东堤大街与德兴南路交叉口原人行横道上建人行天桥1座,项目计划总投资624.26万元,由番禺区财政解决。
(二)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年初共安排预算为50万元,调整后年度预算为1.37万元,2018年实际完成支出1.37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100%,年初预算执行率2.74%。
二、项目绩效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估计金额624.26万元为投资总控制,完成该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内容,并按基建程序完成各种报批工作,完成桥面宽度3.5米,桥长35米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实施过程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本项目建成后,增加了新的运输通道,缓解了原有通道的运输压力,改善了运输条件,降低了老路的运输成本并节省了车辆的运输时间,使沿线的土地得到升值,加快沿线土地的开发、改善投资环境,对番禺区道路网络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提升城市景观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阶段性(个性化)绩效指标
(1)工程量完成率100%;
(2)验收合格率100%,安全事故发生数0;
(3)工期按时率100%;
(4)增加工程控制率<10%;
(5)新增就业岗位人数51人;
(6)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和交通安全水平;
(7)群众满意度大于95%。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该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内容,并按基建程序完成各种报批工作,完成桥面宽度3.5米,桥长35米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实施过程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本项目建成后,增加了新的运输通道,缓解了原有通道的运输压力,改善了运输条件,降低了老路的运输成本并节省了车辆的运输时间,使沿线的土地得到升值,加快沿线土地的开发、改善投资环境,对番禺区道路网络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提升城市景观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工程量完成率。年初预设目标为100%,实际完成90%(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末,已完成德兴南路人行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已完成施工总工程量90%)。
(2)验收合格率。年初预设目标为100%,根据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实际完成100%(2019年4月11日项目竣工验收)。
(3)工期按时率。年初预设目标为“完成前期工作,完成施工招标,完成工程主体建设”。本项目2018年底前已实际完成了各项前期工作,完成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也已完成主体施工建设,并于2019年4月通过了竣工验收。本项目实际完成了2018年度计划目标,因此本项目工期按时率达到了100%。
安全事故发生数。年初预设目标为“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安全关,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地”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该指标年初预设目标值实际已完成。
(4)增加工程控制率。年初预设目标为“增加工程控制率<10%”。本项目2018年共发生两次设计变更,但由于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因此设计变更不影响项目总成本,实际增加工程成本为0。因此,本项目增加工程控制率达到了年初预定的<10%的目标。
(5)新增就业岗位人数。年初预设目标为51人,项目建设新增就业岗位主要为施工单位新增施工技术人员及劳务人员。经统计,施工单位投入到该项目现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劳务人员51人,因此,该指标年初预设目标值实际已完成。
(6)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和交通安全水平。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无年初预设量化目标值。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问卷调查(人行天桥工程满意度问卷)及媒体报道(番禺新闻网、番禺公共服务),该项目建成交付使用,有利于改变番禺地区发展的格局,加快番禺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番禺地区自身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年初该预设定性目标实际已完成。
(7)满意度指标。本项目年初设定的满意度指标是“居民满意度大于95%”。基于项目单位开展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公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本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共发放21份,满意度评分在8分以上的达到了95.23%。
三、存在问题
一是前期准备工作成果不完整,缺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表现为未提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政府请示﹝2017﹞1105号)之***“市桥街德兴南路人行天桥工程方案”,实质上是两个备选方案呈区政府审批,而非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如计划开工时间及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预计竣工时间等)不够细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项目建设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有效考评。例如,自评报告中陈述的项目建设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4月11日,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该建设时间细化的各月份工程进度计划不明确,并且上述2019年4月11日的时间节点不是计划完工(竣工验收)时点(项目单位在自评报告的2018年季度执行情况表中陈述: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90%,预计2019年1月完工)。
二是预算调整幅度大。
根据番财﹝2018﹞176号文件,本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年度内发生两次预算调整行为,根据2018年(第二次)预算支出调整表(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后预算安排数1.37万元。年度调整后的预算与年初批复预算差异幅度大,直接导致年初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累计支出1.37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仅为2.74%)。同时,项目单位未陈述大幅度调整年初预算的具体原因,年初预算、年度预算调整、项目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具体信息不详,项目单位没有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追加预算支付工程进度款,也没有说明合同款的支付时间安排。
三是实际竣工日期滞后。
根据前述“番发改函〔2018〕31号”文件,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9月底前竣工,根据“番禺区市桥街德兴南路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2018年11月30日前工程完工,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较发改批复的完工日期、较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明显滞后,且项目单位未陈述项目延期完工的具体原因。另外,本项目作为2018年番禺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工期延误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相关部门项目督办的成效,民生实事的社会效应也会因此有所折扣。
四、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一是编制并提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在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成果(如项目建议书、项目勘察设计方案、总承包合同等)的基础上,将本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细化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时间安排、过程监控、质量验收、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为有效开展项目建设提供计划保障。
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结果的准确性。
预算资金的编制结果与年度建设任务、与项目实施进度、与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等要素直接相关,项目单位应结合上述因素合理测算年初预算,并根据项目建设变化情况及时申请年度预算调整,以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结果的准确性、年度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结果等有序支付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率。
三是规范项目建设进度管理,确保民生实事工程按期完工。
本项目是番禺区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工程,社会关注度高,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沟通,及时掌控项目施工进度,若非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停工影响工期,则应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体现民生实事工程带给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