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1年1月15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周鹏举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特别是2020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符合阜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全面体现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1年是阜新经济转型2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的***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为目标,全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阜新实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阜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阜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21年预算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诗英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在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和法治阜新建设中体现了人大担当、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强调,2021年是阜新经济转型20周年,是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的***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正确履职、有效履职,为夺取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新胜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忠月院长所作的《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蒋中平检察长所作的《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